“的哥告于芬抄袭博文”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媛)因认为知名教练于芬抄袭了自己的博客,内蒙古的哥李强打了大半年的官司。上月海淀法院判决于芬侵权,但鉴于于芬至今仍未道歉,李强昨日又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6月11日,海淀法院一审对于芬侵犯李强的著作权案作出宣判,要求于芬停止侵害,并在自己博客中向李强道歉并赔偿1800元。
据了解,去年8月3日,李强在于芬的博客中发现其一篇博文整段引用了他文章中的一段内容,但未注明作者。
对此于芬辩诉,称引用的部分只有该文章的10%,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最终法院未采信于芬的说法,认定其构成侵权。随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这一判决已生效,可李强却未能等来道歉,昨日他委托律师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