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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告人认罪表示不需律师辩护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7日07:24
  本报记者李松黄洁本报实习生吴萌

  王海龙、佟彪和张栋都是北京市海淀区沃尔玛超市知春路店的员工。他们合谋将仓库中已过期的橄榄油运至营业区,并以承诺好处费的方式,找到梁志伟购买,并让其向沃尔玛超市索要10倍赔偿金。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钱还没骗到手,就已落入法网。

  今天上午,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还没开始,4名被告人就异口同声地表示:“我认罪,不需要聘请律师,可以自己辩护。”之后,几位或由被告人自己聘请或由法院指派出庭辩护的律师依次退庭。

  “索赔”不成顾客报警

  戴维是北京市海淀区沃尔玛超市知春路店客服台的员工。检方在庭上出示的他的证言显示,今年2月25日16时左右,一名男子到客服台处声称自己买到了过期的橄榄油,要求超市给予10倍赔偿。

  这位消费者购买的是统一金色年华牌橄榄油,按照沃尔玛超市当时的销售单价———182元,6瓶的总价为1092元,若兑现10倍赔偿,总额将达10920元。

  戴维向这位消费者开出2000元的赔偿金额,但这位男子坚持要求10倍赔偿。

  情急之下,戴维赶紧清查了摆放该橄榄油的货架,发现还在架上的橄榄油全部都未过期。这一情况令他困惑,他又到超市监控室调出了投诉的这位顾客的购物录像。而录像却显示,这位顾客根本不是从货柜上取得的货品。

  得到这一重要的线索后,戴维迅速回头与这位顾客对质,但这位顾客还是坚称自己是从货柜上取得的货品。僵持之下,顾客居然自己拨打了110,戴维等沃尔玛员工也报了警。警方来到现场后,仔细察看了现场和录像资料。第二天,这名顾客,也就是本案的被告人梁志伟,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几名同案嫌疑人先后落网。

  钻超市管理漏洞

  王海龙在庭后向媒体表示,敲诈超市的念头在半年前就已经形成,限于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充当出面索赔的顾客,计划搁浅几乎已被遗忘。后来,与张栋“关系不错”的梁志伟的出现才使得他们的问题迎刃而解。

  据王海龙说,在沃尔玛超市,离过期还有3个月的货品就会被下架进入仓库。检方出具的证人许大超的陈述证明,沃尔玛超市仓库只有鲜肉及蔬菜有入库单,其他商品都没有出入库单,而正是这一管理方式让王海龙等人可以将已下架的货品又通过收银台卖了出去。

  记者庭后翻阅张栋的供词发现,他曾对警方供述称,当时橄榄油从仓库取出后,为了避开摄像头,他没有放在货架上,而是放在货架柱子背对监控录像的一面。在手机短信通知梁志伟橄榄油摆放地点后,梁志伟成功拿到橄榄油并至柜台通过扫描条形码购买成功。

  检方向法庭指控,王海龙、佟彪、张栋和梁志伟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虽然4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可视为犯罪未遂。当审判长问及4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时,4人均表示没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北京7月26日讯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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