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购房合同将附能耗指标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提请审议,6层以下新建住宅要必装太阳能
□记者 张昱欣 郁潇亮
晨报讯 今后,上海市民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很可能像“绿色家电”一样,附带一份醒目的“能耗指标”。而环保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也有望成为6层以下新建住宅的“标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日听取了 《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审议其修改稿。
作为本市首部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对改变上海建筑节能的现状提出了不少新思路。
在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方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从本市住宅间距规范、日照时间、集热面积等因素计算,目前在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和6层以下住宅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较为可靠,建议把《条例(草案)》相应条款修改为:“新建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或者6层以下住宅,建筑单位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7层以上住宅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为让房屋的节能“等级”在购房合同中一目了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条例(草案)》相关内容修改为:“新建民用建筑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建筑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