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阳7月27日电 (记者 贾亲亲 通讯员 冯云虎)装扮成镇长、投资商、信用社主任等,以能够利用职权之便兑换旧版人民币为诱饵骗取现金,河南五男子以多种方式诱骗他人,仅仅一个多月就诈骗他人现金11余万元。日前,河南省南阳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郝立涛、冯富中、张子伟、田学俭、赵闯,系河南省镇平县人。被告人郝立涛、张子伟、冯富中三人密谋后,分别于2009年11月10日、22日,驾驶陕AG3913黑色轿车窜至陕西省山阳县高坝镇、扶风县绛帐镇,分别装扮成镇长、投资商、信用社主任,以能够利用职权之便兑换旧版人民币,但又没有足够现金,让被害人申某、任某帮忙筹借现金为由,骗申某现金84800元,任某现金20000元,赃款私分。
2009年12月2日,被告人郝立涛、田学俭、田旭升 (另案处理)密谋后,窜至信阳市光山县县城,在“金色年华”宾馆内,由田旭升找到算命先生以装扮成老板的田学俭看相为名取得詹某的信任,后又以兑粮票能赚高额利润让被害人詹某凑钱为名,骗取被害人詹某现金7000元,赃款私分。被告人郝立涛、张子伟、田学俭三人又于2009年12月19日,驾驶陕AG3913黑色轿车窜至内乡县灌二公路七里坪路段以收购粮票为名欲诈骗内乡县王店镇某村村民杨某现金,后因杨某无法取出现金未遂。
综上,被告人郝立涛共参与作案四次,涉案总价值111800元;被告人冯富中参与作案两次,涉案总价值l 04800元;被告人张子伟参与作案两次,涉案总价值84800元;被告人田学俭共参与作案三次,涉案总价值27000元,被告人赵闯共参与作案一次,涉案总价值20000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郝立涛、张子伟、冯富中、田学俭、赵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郝立涛、冯富中、张子伟数额巨大,被告人田学俭、赵闯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郝立涛、冯富中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全部犯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张子伟、田学俭、赵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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