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涨渡湖电力服务站两名聘用收款员肖某和付某,为筹钱购房结婚,竟自盗自演一场12万元巨款被抢的劫案,企图将营业款占为己有。新洲警方3天时间侦破此案,昨日,肖某、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24日下午2时58分,新洲区公安分局接到涨渡湖电力服务站报警称:2名歹徒持刀打伤收款员,抢劫供电营业款12万元现金后骑摩托车逃走(见本报26日4版报道)。
新洲警方迅速调动全局民警围追堵截,以涨渡湖为中心,对方圆10余公里的主要路口设卡盘查。同时,侦技人员赶赴现场走访调查。
经过3个昼夜缜密侦查,警方发现异常,肖某、付某对“劫匪”的相貌特征、逃跑方向陈述不一。警方加紧内查外调,结果真相大白:这原是肖某、付某制造的一起假案。
经审查,肖某、付某均对其为了将公款据为己有而自导自演抢劫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与此同时,民警还在肖某家中搜查出全部赃款。
据她们交代,27岁的肖某为了筹钱购房结婚,便与平时关系不错的付某密谋,制造一起“抢劫案”。
24日,她俩利用周末单位无人之机,提前电话通知用电大户前来缴款,再将公款埋藏在厨房后面的空地里(后转移至肖某邾城街的家中),一切准备就绪后,开始上演“苦肉计”。当日下午2时30分许,按照预谋,付某先用从自家带来的刀片,在肖某手上划4刀,至肖某手上流血;肖某再用烟灰缸向付某头部砸了3下,至付某头部砸破。然后,她们一边报案称被抢劫巨款;一边向上级电力部门请功,称自己为守护公款“英勇负伤”。不料终究被办案民警识破。 (通讯员彭业武 记者李亦中 实习生蔡能)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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