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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老夫因30岁少妻搬离婚房 向其追讨60万礼金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7月28日04:48

  一对年龄相差28岁的男女一见钟情后,在相识的第一百天大宴宾客办酒“结婚”,但是在他们打算领取结婚证的前夕,“少妻”却以生活习惯不同为由搬离了婚房,“老夫”认为自己感情受骗,一怒之下将“少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婚前赠与的礼金礼物共计60余万元。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了这起返还礼金案件,最终以女方返还价值30万贵重礼物而调解结案。

  现年58岁的李泉是江阴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妻子去世后,他一直寄情于工作,事业搞得有声有色,但是情感生活却是一片空白。今年年初,李泉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年轻漂亮的陆娟,两人一见钟情。30岁的陆娟魅力十足,高挑的身材,清纯的脸蛋深深吸引了李泉,而李泉虽然已经58岁,但是成功的事业让他自信满满,谈吐非凡,正是陆娟一直想找的事业型的男人。

  两人相识不久便开始交往,为了赢取美人芳心,李泉曾送上价值不菲的劳力士手表,为了尽早把娇妻娶进门,李泉还送上30万元礼金和大量金器首饰共计60万元。虽然李泉的儿子对父亲娶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有意见,但是看到恋爱后的父亲找回了青春活力,对这个“小妈妈”也只能表示认可。而陆娟的父母对这个有钱的女婿,也表示了认同。

  在李泉和陆娟相识一百日后,两人按当地风俗办了结婚酒,这对“老夫少妻”也得到了亲朋好友的祝福。李泉本打算过几天带陆娟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在一起生活没几天,新娘陆娟突然不辞而别,还带走了昂贵的衣物首饰。李泉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立即到陆娟娘家要人,但是陆娟却躲着不肯相见,问其家人原因,得到的答案竟然是生活习惯不同,没法共同生活。李泉回忆起两人在一起时的点滴,都是自己在用金钱满足陆娟的爱慕虚荣,在意识到陆娟喜欢的只是自己的钱,而不是他本人后,李泉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礼金礼物共计60余万元。

  法院在审理调查时发现,李泉当初送给陆娟的30万元礼金除被用来办喜酒外,早被陆娟挥霍一空,能替李泉追回的只能是劳力士手表和部分项链首饰。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以陆娟归还大约价值30万元手表首饰等礼物而调解结案。

  张幸伟 居敏晓 路若愚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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