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晓刚 实习生刘晨曦) 昨天,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当前我省抗洪救灾工作情况。截至7月26日18时,全省因洪灾直接经济损失110.4亿元。灾后民房重建将参照“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补助政策,原址重建的力争年底前完成。
据悉,截至7月26日18时,洪灾共造成全省9市61县(区)448万人受灾,118人死亡、182人失踪、2862人因灾伤病。居民房屋倒塌数量巨大,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各地基础设施亦受损严重。灾情发生后,我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抗洪救灾工作。
7月22日,中央下拨我省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400万元,截至26日14时,省上已下拨救灾应急款2100万元,同时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省委组织部下拨省管党费1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拨付抢通资金300万元,省财政厅下拨206万元用于灾区防疫饮水。
目前,全省灾情基本稳定,受灾地区社会稳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全力开展。我省已经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灾情核查,安排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生活救助不漏一户、一人。灾后民房重建,将参照“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补助政策,原址重建的力争年底前完成重建任务,异地重建的力争明年5月汛期前完成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