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领导最近就深入贯彻落实胡主席有关重要批示和全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对实践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予以重视,继续加强军地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大力度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确保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落到实处。总参、总政、总后专门下发通知,对进一步抓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胡主席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大局,事关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党委、领导及有关部门要真正把妥善安置伤病残军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逐级建立健全工作落实责任制。
从全军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情况看,安置住房落实困难、经费保障不足、伤病残军人顾虑较多等矛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各级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满怀真情、设身处地为伤病残军人着想,始终保持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决心,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在立足部队挖掘潜力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解决住房和医疗保障等难题。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超常举措,专事专议,特事特办。要细心倾听伤病残军人的愿望与诉求,耐心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真正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确保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落实,必须着力完善机制。要把好兵员入口关,加强科学训练、管理、治疗,最大限度减少伤病残军人新增数量。要严格执行评残和病退医学鉴定办法标准,完善医学鉴定审批制度,确保鉴定、审批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加强军地机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任务。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