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在审计署发布56个中央部门用假发票套现1.42亿元以后,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劲松向最高检致函,要求查处这些部门相关负责人涉嫌贪污、诈骗罪等行径。昨天,最高检正式复函称,已经将“假发票门”一事交付中纪委处理。
6月23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披露,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公开后,新华社曾报道,涉及的中央部委以及部委下属单位都开展了纠正自查和整改,并制定了若干条落实审计建议的具体措施。但是没有提及相关违规单位负责人是否受到相应行政和法律处罚。
李劲松在致最高检的信函中认为,这些部门“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骗取、贪污纳税人血汗钱国家财政资金9784.14万元,及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元”,这一违法乱纪行径,已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诈骗罪、逃避缴纳税款罪、行贿罪、受贿罪”。
昨日,记者看到李劲松提供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监察厅7月16日的复函,称已将他的来信交付中纪委处理。对此,李劲松表示,标志着“假发票门”正式进入法定程序。他认为,“假发票门”中有关责任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