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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特大贩婴案昨开庭 主犯庭上一问三不知(图)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10年07月28日08:49
赵凤林在庭审现场
赵凤林在庭审现场

    26名涉案人员被依法提起公诉

  交警封路,武警站岗。  

  7月27日,山西省应县大剧院,区别往日,成为戒备森严的法庭。  

  上午8时30分,由中央领导批示、公安部部督的特大案件跨省拐卖儿童案在此拉开庭审序幕 (案件详情本报于4月20日曾作报道)。庭审第一天,该团伙主犯赵凤林否认大部分指控,并且频以“年纪大了,不记得了”推脱,一问三不知。  

  赵凤林,54岁,应县金城镇人。这位贩婴案主犯的落网,源于一次“退货事件”。  

  2009年5月8日,应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车上有3名男子,形迹可疑,而且还抱着1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  

  经查,3名赵姓男子是河北人,系父子关系。5月5日,他们以2.95万元的价格从应县赵凤林、闫永花母女手中买了一名男婴,带回河北省赵县贩卖,但因男婴“有病”未成交。他们此次来应县是要找赵凤林、闫永花“退货”,并另外购买两名女婴。至此,一个涉案40余人,长期经营、网络广泛的跨省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2007年以来,这个跨省贩卖婴儿犯罪团伙,先后从应县、山阴、怀仁,河北蔚县等地,以1名男婴2.5万元,1名女婴1.9万元的价格“购买”婴儿近60名。此后,赵、闫等人又以1名男婴3.5万元,1名女婴2.5万元的价格转手将婴儿卖给外地的赵东升、赵洪涛、赵洪永等人。  

  法庭上,公诉人对以赵凤林为首的26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线索复杂繁琐,预计此案将开庭5天。 

  本报记者 辛戈

  ■特写

  一份起诉书读了90分钟

  1 剧院临时作法庭

  7月27日一大早,为满足大量群众旁听需求,应县大剧院 “临时客串”法庭。震惊全国的特大拐卖儿童案件在这里开庭。  

  入口处,首次安放了安检设备。不到7点半,就有人坐上了旁听席。为保证庭审安全,法院法警逐一对每位入场旁听群众所带物品进行检查。不到开庭时间,可容纳200多人群众旁听区域已座无虚席。  

  2 母女双双成被告

  8时32分,法官敲响法槌,首批被提起公诉的26涉案人员,在武警押解下,悉数进入法庭。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身穿 “01”号囚服的赵凤林。主犯入场,旁听区内顿时一片哗然,法官大声喝止,“肃静!”  

  由于身患尿毒症,赵凤林双腿基本丧失行走功能。从剧场侧门入口到被告席不到30步的距离,赵凤林两次要求休息,为节约时间。两位武警只得将其架到被告席上。  

  8时55分许,法官逐一核实26名被告身份后,国家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赵凤林,女,1956年出生……” 

  而此时赵凤林对起诉内容并不关心,只是侧着身体,一直盯着站在身旁的女儿闫永花,案发后,由于异地关押,这对母女已经有几个月没见了。对于母亲的目光,神情木讷的闫永花丝毫没有察觉。  

  10时30分,涉及87项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终于读完,用时90分钟。  

  3 恳求法庭轻判女儿

  27日上午的法庭调查阶段,赵凤林最常用的一个字就是“不”。  

  对于涉案的同伙——不是回答“不认识”,就是回答“年龄大了,不记得”。  

  对于贩卖婴儿的事实——选择沉默,或是“我从不害人,我是在救那些孩子,我再说一遍,我是在救他们。”  

  对于大肆加价贩卖婴儿的原因——赵凤林捏起嗓子,用略带哭腔的声音告诉法官,“这是自己生病后的不得已”。  

  对于女儿成为“二把手”——赵凤林当庭恳求法庭轻判自己的女儿,“卖孩子的事情,都是我上吊、喝毒药逼着她做的,不能怪她。”  

  对于究竟贩卖了多少婴儿——赵凤林明确表示“自己年纪大了,脑子就不好用了。”  

  本报记者 辛戈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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