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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信报发表社论:住有所居还是居者有其屋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28日11:15
  中新网7月28日电 自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已届百日,对于百日调控的效果,近日多家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香港信报昨日发表社论,就房产新政的积极意义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长远发展发表了看法。

  文章指出,国务院在四月十七日发出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是历来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到本月二十五日《通知》面世一百天之际,内地楼市的火热现象虽然暂告一段落,但不少发展商仍然不愿低价出货,银行则私底下仍向客户第二套以至第三套房提供借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内地房地产市场仍然蠢蠢欲动,炒家和政府正在进行一场漫长博弈。

  在过去一百天,市场不时传出诸如中国政府将会放宽调控、重新容许银行向房地产倾斜借贷等等,国土部、住建部和银监会四出澄清,楼市成交随即回落,难以借传闻死灰复燃。

  文章称,虽然中国政府“坚决遏抑”楼市的决心看起来很大,但一直有分析认为,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初阶,对房屋需求极大,在供求未必可以配合的情况下,楼市必有一股强劲向上的支持力;除此之外,内地如果遇上经济放缓,政府要出手刺激经济,放宽楼市规限是立竿见影的做法,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政府调控很快就会无以为继,楼市另一波升势即将重临。

  国家统计局前局长李德水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谈及近期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李德水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要“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解决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对香港人来说耳熟能详,而内地经济发展到了某一阶段,到现在才碰上相类问题;这位统计局前官员的结论很简单,房地产成为投资产品引发了诸多矛盾,唯今之计,是政府必须介入,宏调措施更不可半途而废。

  文章将内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与香港目前的情况进行了对比:中共十七大曾经提出“住有所居”,即要让每个人都能有房子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即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住房物业。有关这方面的争拗,跟香港当前的争论何其相似;内地以“住有所居”为目标,香港不少呼声却要求协助大部分港人置业,这是可行、合理的房屋政策吗?

  美国在一九七四年制订《住宅与社区发展法案》,提出在社区多建房子卖给低收入家庭,当时美国人拥有物业业权的业主占63.3%,到了2001年开始大力发展房地产,直至08金融海啸爆发,这个比率才达到68%,光是提高了4.7个百分点的物业拥有权,就触发了一场超级金融风暴。文章就此称,可见要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并不容易,而且触发的危机足以令经济重创。

  发展房地产是单纯为了投资,还是以真正居住消费为主?李德水在访问中表示,“房地产市场的核心是社会问题,不是经济问题,甚至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发展房地产市场根本目的是解决广大居民的居住问题,而不应该推行把房地产作为投资品为主的发展模式。”如果不以投资为主的房地产市场,政府是不会容忍楼价出现大幅飙升现象的。

  今年六月国务院召开了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提供公租住房,对此,信报的文章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此举踏出了政府介入楼市协助“居无所”民众的第一步;解决这批“夹心层”的住屋问题,对商品房影响不大,因为两类需求完全不同,但政府介入楼市,增加总供应量,必有利于纾缓住房紧张、及减少炒家借房屋供应不足而上下其手的机会。

  文章最后指出,除了打击炒风,内地房地产市场的关键是要把楼市从投资需求“引导”至消费需求,政府的工作,不能单靠推出各项打压措施,而是应该制定一套全国适用的房屋政策,界定政府的角色,解决过去单方面强调住房商品化最终促成“全民炒楼”的现象,这才是长远可行的政策。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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