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老总受贿550万获刑15年
帮人承包工程收取提成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海强 实习生 何绮玲 通讯员 张贯)7月2日,原佛山市顺德区某供水公司总经理梁灿明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昨日,佛山市中院向媒体公布,被告人梁灿明在任职8年期间,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约550余万元,所得赃款大部分被赌博挥霍花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梁灿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造价千万工程他要提成2%
2002年11月,时任顺德区某供水公司总经理的梁灿明,通过职务便利将下属公司的污水处理厂部分工程包给行贿人劳某光、罗某的公司,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1600余万元。为表示感谢,劳、罗将工程总造价2%的“提成款”送给梁灿明作为报酬。
2002年至2007年间,梁灿明多次收受劳某光等人送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约114万、美金2.2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50万的房屋一套。
多次收受港币赴澳门赌博
2004年至2009年3月,梁灿明多次收受顺德区某工程公司股东何某图财物,其间,梁灿明将总额为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工程交由何某图的公司承接。梁灿明收受何某图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万元,港币约157万元。其中,在2007年至2009年初,梁灿明多次在澳门收受何某图送予的港币筹码用于赌博,并多次让何某图为其偿还赌债,并计港币约120万元。
用受贿房产偿还赃款遭拒
据了解,案发后梁灿明还主动将他位于顺德的两处房产拿出来作为偿还赃款之用,两处房产的评估价值分别为305万及17万。不过对于前一处房产,法院认为属于赃物,并非梁灿明及其家属的合法财产,不能以其现有的价值来抵扣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