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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小区电梯因费用关停 八旬老人酷暑爬12楼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0年07月29日09:17

  眼下正是酷暑难耐之际,沧州市一城风景小区的物业公司却停掉了该小区两栋小高层的电梯,致使140户居民只能靠爬楼梯上上下下。

  ■事实

  80岁老大爷得爬12楼

  一城风景小区是沧州新建住宅小区,其中1号楼和2号楼为12层的小高层,共140户居民。7月以来,一城风景小高层电梯已停运两次。“我们原本中午都要回家午休,现在能不回家就不回家,上下一回浑身湿透,没办法回去。”一位居民说。而一些老年人和孩童更是遭罪,1号楼12层的居民陆大爷今年已80岁,电梯停运后,他们老两口要爬12楼,实在受不了了,最终两位老人不得不到女儿家里借宿。一位业主说,他们6楼的住户,刚刚做了胃部手术,可物业就是不肯开电梯,病人只得被人抬着上了楼。

  ■居民

  购房合同写有不交电梯费

  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7月1日至7月2日晚,物业就关闭了电梯,理由是居民没有缴纳电梯费。

  李先生说,2008年购房时,销售人员曾口头承诺“电梯免费使用”,并在前期物业合同上写有“暂不收电梯费”字样。可入住两年后,物业公司又要求收取电梯费,大多业主不愿意交此项费用。6月30日物业公司贴出告示“因电梯费未收齐,故从7月1日起停止运行,只有收齐电梯费后方可运行”。

  7月2日晚,居民代表和物业公司就电梯费的问题进行了协商,物业暂时开通了电梯。在协商过程中,居民认为,电梯运行有成本,应该缴纳电梯费,但从何时交、交多少,物业应该与居民充分协商。按照物业规定的每平方米0.4元的价格收费有些贵。协商无果,7月23日,物业又强行封闭电梯至今。

  ■物业

  不交电梯费无法开通

  一城风景小区华元物业管理公司的刘经理告诉记者,电梯运行势必产生各种费用,物业不是无偿服务机构,业主应该支付一定费用。对于“当初承诺免收电梯费”的问题,刘经理说,“前两年电梯费一直由开发商代缴,现在我们与开发商的协议到期,电梯费应由业主自行支付。”对于每平方米0.4元的收费,他表示,这只是电梯运行的成本价。业主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低层住户不愿交费,也是协商无果的原因。物业公司表示将与业主们继续沟通,“只要有2/3居民缴费,我们就可以开电梯。”

  ■律师:可由法院裁决

  沧州陈富德律师认为,物业收取电梯费是应该的。但物业强行关闭电梯,实在欠妥。物业公司应该在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与业主充分协商,达成新的责权明确的合同。本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出现分歧,可由法院权衡利弊,对暂不收费的年限做出最终判决。

  截至记者发稿时,有两个单元的居民强行撬开了电梯控制室的门,使电梯运转起来,但大部分电梯仍被封闭。(记者 张汇)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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