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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删除禁止“人肉搜索”条款的意味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7月29日15:09
  26日,《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该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原先因被认为是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而广受关注的条款已被删除。(据7月27日《东方早报》)

  此前,5月25日,浙江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引起过广泛关注。近年来,国内各地立法机关纷纷出台各类网络信息管理地方性法规,尽管法规起草部门一再表示,这些条款主要是为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并不是“针对"人肉搜索"”,但是一些专家却认为,类似的条文其实就是试图在控制“人肉搜索”上取得突破。

  规范网络,我们深表赞同,但无论是打击网络色情,还是禁止“人肉搜索”,抑或网络实名制,公众往往担心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少地方针对“人肉搜索”立法,美其名曰规范,但重点却放在禁止上。反思各地的网络立法,不难看出当地官员对网络的焦虑。这种焦虑,有来自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忧虑,有对网络信息安全、个人隐私、名誉的担心,也有对网络监督边界问题的忧虑。这些焦虑有的也不无道理。但简单以禁止、干预的手段治理网络,难免矫枉过正。这种一刀切的方式,不仅是对网络自由的伤害,更是对公民表达权利的不尊重。互联网在中国其实也不新了,发展至今已10年有余,官员的焦虑和不适应,有必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隐私当然需要保护,但是本身已有法规在那,对网络上隐私的管理和现实中的管理其实分别不大。如何面对网络,其实是如何面对真实的社会;如何规范网络,其实是如何治理社会。当然,这个世界上不少地方,在网络出现前,公民已经有了充分表达的可能,网络不过是换了个介质,言论自由并没有质的飞跃;但在中国,网络的开放性,让公众多了一个表达渠道,并呈爆发式释放。这或许才是一些官员忧心忡忡的根源。在传统体制中,某些官员拥有强烈的“安全感”,但网络的出现,让他们感受到网络的难以掌控,稍有不慎,自己的不当言行就会暴露在互联网上,不得不因此面对公众尖锐的诘问。他们显然不适应这种要时时刻刻都可能面对的监督,周久耕“天价烟”事件即是典型。正是这些原因,按照现实考虑,有些官员才热衷于禁止“人肉搜索”。但在舆论的压力下,浙江删除了禁止“人肉搜索”的条款,这体现出公权力对民意的尊重,值得嘉许。

  有论者指出,“人肉搜索”不过是在网络上群体互动收集、分析、解读信息的过程,这和个人、团队平日使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并无质的不同。“人肉搜索”和菜刀的性质一样,它其实就是个技术工具,自身没什么是非对错的性质。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人肉搜索”和互联网的开放性对于打击贪腐、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正面意义,在此,浙江的最新做法可为镜鉴。(王垚)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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