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29日电 新中国进入新世纪后的首份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29日公布实施。该纲要提出了中国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教育规划纲要》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等8大发展任务进行了阐述。具体目标有: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教育规划纲要》共22章、70条,由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和实施组成,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
《教育规划纲要》同时要求全国各地围绕该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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