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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暴力取得证据应当坚决依法排除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29日21:04
  人民网上海7月29日电 (记者 包蹇) “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排除合理怀疑。”。上海市检察院今日召开公诉工作会议,对全市公诉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据了解,2005年以来 ,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审查起诉100902件155363人,分别比前五年增长55.6%和66.2%;提起公诉93566件141932人,分别比前五年增长51.1%和62%;追诉1408人,同比上升124.6%,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7份;提出抗诉145件,改判及发回重审6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率62.5%,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份,检察公函486份。

  同时,结合办理金融、证券、医疗、医保、镇保等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80余份,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收到企业回复130余份,有效发挥公诉职能优势,为上海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近五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专业化公诉队伍有了进一步发展。目前,出庭公诉检察官硕士以上学历占45.9%,主诉检察官中具有8年以上公诉年限的占81.88%。五年来,成功办理了周正毅挪用资金案、甘强龙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社保资金系列案和“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佘祥林、赵作海等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案件,会议要求上海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刑事案件证据判断有关规定,在审查起诉中做到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应当坚决依法排除;对于有疑点、有矛盾、有变化的证据,一定要认真核实甄别,确保真实可靠,绝不能轻易放过,做到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排除合理怀疑。

  该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要提高检察人员的证据意识,重点加强对死刑案件等对证据要求较高的复杂案件的公诉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公诉改革,完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培养一批办理职务犯罪、金融犯罪的专门人才,创新符合公诉工作特点的组织机制。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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