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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上“高速”将开通 船员需遵守定线制行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29日21:08
  中新网宁波7月29日电 (记者 何蒋勇 实习生 王威)今天(29日)上午10时左右,浙江海事局五艘海事主力艇驶离宁波大榭海事码头,开始了为期两天的宁波—舟山港实施定线制水域联合巡航宣传。据了解,通过现场宣传,从船舶安全航行和船员正确使用定线制的角度引导船员真正了解、接受和遵守定线制。

  据悉,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两制”的顺利实施,前阶段宁波海事局已经进行了对外宣传,使广大航运企业、船员和港口、引航、渔业、当地驻军等相关单位逐步熟悉、了解定线制水域的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规定。

  据浙江海事局周荣祥副局长介绍,此次进行定线制水域巡航宣传,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现场宣传,从船舶安全航行和船员正确使用定线制的角度引导船员真正了解、接受和遵守定线制。

  在今天早上的巡航活动中,共查出10艘进行违法采砂作业的船只,海事部门工作人员登船进行宣传,告诉船员这样做的危害性,并督促其尽快驶离航道。

  宁波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采砂船非法采砂有两点危害,其一是影响深水航道船舶的通行安全,其二是海底的地质会遭到破坏”。

  “目前,宁波和舟山两地政府已经联合整治这种违法采砂作业活动,我们登船就是要宣传规定,告诉他们危害,让他们尽快撤离。”宁波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了解,船舶定线制是由主管部门用法规或者推荐的形式指定船舶在海上某些区域航行时应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通俗讲就是海上“高速公路”。

  2010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道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道船舶报告制》。2010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发布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道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以上“两制一规定”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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