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给语文课本挑刺,反被“卖书的”调侃了:“正式的法律文书都错误百出,你不具备给教科书挑刺的能力。”
商报记者 肖风伟
10本书挑出6大问题
小学语文不达标?
昨天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2号审判庭,一场民事官司正在审理。
挑起这场官司的,是郑州市民彭帮怀。去年9月28日,彭帮怀购买了10本小学二至六年级语文教科书。他说,经研读发现,这些教科书没完全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语文》(以下简称《课标》)编写,达不到国家标准。
比如,《课标》中,有两项关于写作字数和速度的规定,仅有五年级下册教科书对字数有要求,但未提及写作时间;《课标》非常注意标点符号的使用,但教科书中没按规定体现……
彭帮怀给教科书挑出了6大问题。他认为,这些书不能完全达到国家标准,不具备教科书的使用性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这也是众多小学生写不好作文的主要原因之一。
起诉书中,彭帮怀要求河南省新华书店(销售商)、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商)退还购书款65.20元,赔偿其10个月的研读误工费2010元,公开向他道歉。
对此,人民教育出版社方面称,小学语文教科书,由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彭帮怀所罗列的问题,是他个人的片面认识,属于研讨范畴,法院不应受理。
“卖书的”以牙还牙
反被挑刺者挑刺
法庭上,河南省新华书店方面“以牙还牙”,也拿着彭帮怀的起诉书,挑起毛病来。
书店方说,彭帮怀于2009年9月28日购买教科书,提交起诉状时间是2010年5月25日,间隔8个月,“为啥要10个月的研读误工费呢?这都弄错了,我怀疑你的数学水平!”
“法官,他侮辱我。”彭帮怀说。
起诉书中,彭帮怀引用了两句话,强调《课标》对标点符号的重视,并且都打上了引号,中间用顿号隔开,这也被书店方揪住了,“顿号比逗号停顿短,不能再在中间标顿号!”“共计2065.20。这个后面少了个单位‘元’字……”
书店方称:“非常正式的法律文书,却是错误百出,连这都写不好,你根本就不具备给教科书挑刺的能力!”
这一连串的表述,引起彭帮怀的不满:“抗议!再这样人身攻击,我宣布退庭!起诉书不是教科书,不在评判范围!”
较真市民是位校长
称打官司是为辨清是非
打这个官司,彭帮怀被书店及出版社质疑为“自我炒作”。
彭帮怀的身份是郑州某写作培训机构校长。书店方称,他们来法院参加庭审时,门口挂有红底白字条幅,说向较真的彭校长致敬,这摆明了是自己人弄的。
对此,彭帮怀回应:“这是人身攻击!起诉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彭帮怀说,老师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当观点与教科书有碰撞时,家长和学生都说老师教错了,这必须弄清是非,不然会误人子弟。
打这类较真官司,彭帮怀并非第一次。2006年,因为春晚光盘没有赵本山的小品《说事》,彭帮怀将光盘制作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告到了法院。
2007年11月,彭帮怀找出“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本的63处标点错误。随后,他将教育部、江苏教育出版社及河南省新华书店起诉到法院,要求三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向他道歉,并赔偿其名誉损失费1元。
事后, 江苏教育出版社在课本中,对彭帮怀指出的部分错误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