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9日讯记者郄建荣审计署今日发布公告,公开了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署表示,此次审计相关中央部门和单位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发现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涉及金额1.62亿元。
自2010年4月中旬以来,审计署组织对民政部等3个中央部门、15个社会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以下简称救灾款物)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目前,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任务基本完成。
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73.0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56.87亿元,青海省财政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6.15亿元。已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公路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疫病防控等方面支出23.90亿元。尚结存49.12亿元。
审计署表示,截至7月9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物106.57亿元(资金98.11亿元,物资折款8.46亿元),目前,全国尚结存98.43亿元,将按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捐赠者意愿安排使用。
“总的看,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较好。”审计署称,审计发现1.62亿元未按规定及时将捐款汇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后,相关地方迅速整改,截至7月22日,已汇缴1.26亿元。目前,应缴未缴的地方正在抓紧汇缴剩余捐款。
审计署将组织开展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重点审计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和效果。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