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扬州女住招待所交不起房费 以身抵债后勒索老板

来源:扬州晚报
2010年07月30日10:45

  扬州晚报网讯(通讯员 傅银华 见习记者 邵伟)江都女鲁华(化名)离婚后无家可归,到当地一家招待所暂时安顿。因交不起房费,她和招待所老板发生了性关系,并以此为由住在了这家招待所。可时间一久,招待所的老板沉不住气,想赶走鲁华。鲁华便以两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为由敲诈该老板,并勾结了两名社会青年对其威胁。近日,江都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鲁华因触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今年上半年,刚刚和丈夫离婚的鲁华,和丈夫、儿子、养父母彻底断绝了关系。无家可归的她便一个人来到江都市一家招待所。因为没有工作、赚不到钱,没过多久,她便身无分文了。走投无路的她,想到用自己的身体来“抵”房费。之后,她找到这家招待所的老板,向其表明自己的意图。这名老板禁不住诱惑,和鲁华发生了关系,并将她安置在招待所的被子间。

   招待所的老板渐渐对赖着不走的鲁华产生反感,几次三番想赶她走。就在这时,鲁华认识了两名社会青年,向他们说自己被迫和别人发生了不正当性关系,要他们帮她索债。4月8日晚,3人来到该招待所,向老板索要7000元,见老板据理力争,两青年便用“武力”迫使老板打下一张7000元的欠条,并当场迫使其交出1400元现金。次日,鲁华再次向老板索得3000元。老板最终向公安机关报案,鲁华和两青年不久落网。

   负责该案的法官介绍,鲁华从小被过继到别人家,和养父母感情不和,婚后和丈夫感情也不好,离婚后和亲人彻底断绝关系,这种经历造成她感情冷漠、自暴自弃,使她走到今天这一步。

(责任编辑:new2)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