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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新规:不作为人大代表将被辞退或罢免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01日16:58
  中广网沈阳8月1日消息(记者张静)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45分报道,沈阳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起不作为人大代表辞退或罢免等新机制,切实加强人大工作。

  沈阳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5条,其中对城乡代表人数的比例,不作为代表的劝辞和罢免,代表要零距离向选民“述职”等等,都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可以说是《意见》的亮点。

  “城乡要按同比例选人大代表”方面:这个《意见》明确提出,“城乡要按相同人口比例确定代表名额。”这一规定,将让更多来自基层的候选人有机会成为人大代表。同时,要探索创新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办法,保证工人、农民、妇女、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党外人士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比例,从而优化代表组成结构。

  “不作为代表将被劝辞或罢免”是指那些开会不发言,不提建议,不参加代表活动,对这样挂名不履职的人大代表,《意见》第16条明确规定了:对代表在任期内不积极履行职责,或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定已不具备代表资格的代表,劝其辞去或依法罢免其代表职务。

  《意见》要求代表要零距离向选民“述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意见》还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协助代表建立与人民群众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建立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对话机制。这让代表与选民之间有了一个零距离接触的平台,更好地听取和反映民意,接受选民的监督。

  《意见》同时规定: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要对办理代表建议不负责、不认真,代表不满意的单位实行问责。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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