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 (记者 杨帆 通讯员 刘翔)今日,省卫生厅传来消息:每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后72小时内(随访病人应当在随访后72小时内)应当进行移植数据逐级网络直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数据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准确、及时地掌握我省人体器官移植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各移植医院要严格管理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制订相应保密制度,加强账户安全管理,防止本单位的账户信息和直报内容外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移植数据的填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配备专用计算机设备。该设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以确保数据安全。
我省有5所规范的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为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核定的医院,确定移植项目为肾脏移植。其余4所为省卫生厅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移植项目分别为:山西省人民医院为肝移植;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为心移植和肝移植;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和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均为肾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