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日),省纪委、监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严明纪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夺取抗洪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
通知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精神,认真落实抗洪抢险救灾各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到“五要五确保”。一要坚守岗位,把抗洪抢险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要严格落实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包保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果断采取各种必要的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坚持以大局为重,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的统一部署、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四要保证措施到位,加大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资金的投入,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抓紧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的修复,保证市场供应。五要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身先士卒,带领干部群众团结奋战,确保全力投入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
通知要求,要严明党纪政纪,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一是抗洪抢险救灾组织不力、责任制不落实,贻误抢险救灾时机,致使群众未能及时安全转移造成伤亡事故,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灾情等严重后果的。二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应作为而不作为、擅离职守、推诿搪塞,引发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以及严重社会治安事件的。四是对抗洪抢险救灾各类物资资金监管不力,发生侵占、私分、截留、挪用等问题的。五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水害威胁的企业督促整改措施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停业停产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是在发放救灾款物中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七是对灾情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八是其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对以上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构成严重违纪和应当问责的领导干部,可先采取停职或免职等组织措施,抓紧调查核实,严格追究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夺取抗洪抢险救灾全面胜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洪抢险救灾的严峻性、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洪抢险救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禁发生不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统一部署、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二要加强抗洪抢险救灾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进行,严禁发生抗洪抢险救灾期间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的行为。三要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资金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灾区群众手中,严禁发生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和截留、挪用、私分等行为。四要加强水毁和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张世良 何琳娣)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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