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刘武智)昨日,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通报,广受社会关注的珠海吉之岛爆炸勒索案有了最新进展,涉案被告人钟某锐被该院以爆炸罪、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
勒索吉之岛敛财
据查明,被告人钟某锐,男,今年30岁,中专文化,广东省揭东县人,暂住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案发前无业。今年4月,因没有工作,且前几年经商亏损较大,钟某锐便产生了利用自制爆炸装置勒索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珠海扬名广场分公司(以下简称吉之岛百货)以快速敛财的想法。
5月16日15时许,钟某锐将自制的爆炸装置安放于吉之岛百货三楼男厕内的天花板上,并致电吉之岛行政部经理王某某,声称安放了5个爆炸装置,索要100万元人民币。
王某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指派排爆专家拆除了吉之岛百货三楼男厕所内的爆炸装置。同时,公安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钟某锐的手机信号后,在吉莲市场附近某网吧将其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鉴定,钟某锐用以作案的自制装置,手机是起爆源,装置内的3个电珠是起爆装置,装置的pvc管内装填炸药,整个装置构成完整的回路,属于爆炸装置,其爆炸威力相当于60克左右的TNT炸药。
香洲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钟某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以实施爆炸的方法相威胁,强行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遂以爆炸罪、敲诈勒索罪对钟某锐提起公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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