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07个国家签署、并已有37个国家批准的《集束弹药公约》8月1日开始生效。对于老挝这样一个深受集束炸弹之害的国家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于2008年12月通过。根据公约规定,集束弹药将和爆炸型和扩张型子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杀伤人员地雷、使用无法检测碎片的武器以及激光致盲武器一样,被视为国际人道法禁止的武器。公约一经生效,缔约国将被禁止制造和使用大多数种类的集束炸弹。并且,缔约国原则上必须在8年内销毁所持有的集束炸弹。
集束炸弹联盟工作人员托马斯•纳什说:“自从10年前禁止地雷以来,这是一个最有意义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律,从它生效的这一刻开始,各国对受害者有了救助义务。”
目前,有107个国家签署了《集束弹药公约》。不过,拥有大量集束炸弹的美国、俄罗斯等国并未签署。公约的各签署国将于11月8─12日在老挝首都万象开会,届时将提出执行公约的行动计划,并敲定程序以定期监督进展状况。
集束炸弹是把许多小型炸弹装在一起齐投或连续投掷的炸弹,又称子母炸弹。这种炸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首次在英国,炸弹可以从飞机上投掷或从炮弹中发射,在空中爆炸,并散射数以百计的小炸弹,每个长度约8厘米大小。子炸弹在碰击地面目标时爆炸,不仅有击穿125毫米装甲的破坏力,而且爆炸后形成的碎片可以在足球场大小的范围内产生巨大的杀伤力。集束炸弹中众多子炸弹散布到周围后,有30%的子炸弹不能正常爆炸,成为未爆弹药,战后仍对平民造成巨大的威胁。迄今为止,老挝是受害最严重的国家。老挝全国大概87000平方公里土地都有残留弹药,占国土面积的37%。这些炸弹都是1964到1973年越战期间,美国在老挝投掷的。有资料表明,在这十年间,美国平均每8分钟轰炸一次老挝,其中投下的集束炸弹总数超过2.7亿颗。老挝外交部国际组织司日前在曼谷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这个600万人口的小国家有着全世界一半的未爆弹药受害者。另外,越南和柬埔寨的部分地区问题也同样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