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长沙将叫停社区电瓶车运营 专家称不可一禁了之

来源:红网
2010年08月05日10:08
昨日下午3时30分,长沙市青园路口,社区电动车在等客。图/记者殷建军
昨日下午3时30分,长沙市青园路口,社区电动车在等客。图/记者殷建军

  红网长沙8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何敏 任文婧 实习生 王蓓)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8月18日起,长沙交警部门将开展对无牌四轮电瓶车的专项整治,无牌四轮电瓶车的所有人须自行处置车辆,并妥善安置相关从业人员。

  据了解,交警部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是依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进行的,四轮电动车目前尚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不予登记和核发牌证,且没有出台相关电动车的管理政策。所以,电动车虽有科技成果鉴定及质检合格证,但暂时还是无法上牌照,保险公司也不会承保。

  同时,由于四轮电瓶车的行驶速度、车身体积、车身重量都愈来愈与机动车相似,最大时速可达到45公里,这类四轮电动车上路后,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随意变换车道、随意上下客、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常发生,藏着很大的道路交通隐患。此外,四轮电瓶车无保险,理赔能力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善后处理难度大。

  出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长沙交警部门从8月18日起,将依法对无牌的四轮电瓶车(即由蓄电池提供电能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登记条件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包括对外开放社区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说法]

  当年交警报告:电瓶车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少

  2008年,长沙岳麓交警曾对岳麓区社区电瓶车运营状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承认电瓶车有效地制约了“摩的”的发展,电瓶车的低价位及相对安全的运行模式,更容易让居民接受,同时能提高社区居民的就业率,环保节能的交通方式减少了对居民区的环境污染。

  电瓶车也存在缺少监管和引导的问题。经营行为纯属自发,无监管职能部门,管理无依据,驾驶人无专业培训教育,甚至出现不良竞争现象。车辆无牌无保险,驾驶人员资质不全;部分车辆座位安全防护装备不全。同时,运行秩序有待加强,存在速度过快、随意上下客、争道行驶等现象。

  交通专家:小公交其实是一项大课题

  中南大学博导、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夏苗教授认为,“小公交”涉及诸多细节问题,其实是一项大课题。

  李夏苗认为,电瓶车应明确定位于“城市大公交的一种补充”。在社区电瓶车的发展上,法律上是鼓励的,但是政策上并不明确。《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我国多部部委规章中也提出,发展环保型的交通工具,社区电瓶车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现在,关键是看怎么规范和引导。政府职能部门要早有准备,作出可行性报告。

  法学专家:如符合民生要求,不能“一禁了之”

  昨日,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导欧爱民教授表示,电动车尚未纳入我国的机动车目录,目前还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但是,“社区小公交”是一个新生事物,如果经过调查研究,认为其具有合理性、符合发展民生的要求,就不能“一禁了之”。

  欧爱民认为,如果电动车要经营公共客运业务,根据《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当取得营运证件。如果在没有取得相关的运营证件时就擅自从事公共客运服务,根据《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城市公共客运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公民非法运营,应由运管部门来处罚,交警部门不享有执法权。

  欧爱民从民生的角度分析说,如果符合发展民生的要求,那么就不能“一禁了之”,而应采取积极措施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

(责任编辑:news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