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3名华裔男子涉及总额达1570万令吉洗黑钱的活动,4日在地庭总共面对202条控状,皆否认有罪,3人也获准总共以140万令吉保外。同时,法庭也择日于今年11月24日过堂。
3名被告为分别是黄金志(41岁,来自马日丹那,面对42条控状,日期从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9月23日涉案),李瑞基(51岁,来自默迪卡花园,面对62宗控状,从2003年1月2日至2004年6月22日涉案),张金华(61岁,来自峇株安南花园,面对98宗控状,从2003年1月3日至2004年9月25日涉案)。
他们被控于在上述不同的时间,将洗黑钱所得存入马日丹那土著联昌银行,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第4(1)条文。
此案由女法官惹哈承审,主控官是来自布城的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汀,3名被告皆否认有罪,法庭批准第3被告以80万令吉保外外,其余2名被告皆各以30万令吉保外。(所有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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