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8月5日电 记者5日从云南省银监局获悉,中国银监会日前已正式批复同意富滇银行在老挝设立代表处,这是银监会首次允许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点。
据了解,富滇银行老挝代表处筹备工作从2009年开始。作为具有外汇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去年12月,富滇银行在云南边境口岸城市瑞丽,开设由总行直接分管的支行。今年3月3日,富滇银行的边贸结算业务在瑞丽支行正式开通,截至7月31日,业务总量累计已达1.5亿元人民币。
此间经济界人士称,云南与GMS五国(缅甸、越南、泰国、老挝、柬埔寨)有着地缘优势和频繁的经贸往来,老挝长期以来与中国保持着非常良好的关系。加之双方政府支持和两国银行态度积极,比较东南亚其他国家而言,与老挝的银行合作,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等工作,优势更加明显。
据悉,富滇银行在《2008-2012战略发展规划纲要》国际化发展期中提出,除直接设立分行外,富滇银行将积极探索资本运作方式,通过股权收购、参股、联合经营等方式进入GMS周边国家和东盟,与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柬埔寨等国家的主要银行建立直接的代理行关系,为基本的贸易和非贸易往来提供金融服务。
历史上,富滇银行曾是中国西南和东南亚各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银行,该行于1912年在云南公钱局基础上成立,当时除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外,还代理金库兼发行纸币,行使地方央行的职能,全国各地都设有分支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富滇银行被人民银行接收而终止。富滇银行在2007年再次成立,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对昆明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和处置不良资产的基础上成立的云南省第一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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