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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徒弟殴打记者被行政拘留7日 罚款200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06日08:03
李鹤彪周二向被打记者周广甫道歉。本报记者 郭延冰 摄
  《北京新闻》昨日播出李鹤彪被公安部门带走的镜头。视频截图

  5日,北京警方依法对涉嫌殴打他人的北京德云社演员李鹤彪(原名李国勇)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连续工作查实,8月1日16时,李国勇(男,31岁,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演员,艺名李鹤彪)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赢海庄园小区一住宅处,因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组采访拍摄一事,与该栏目组工作人员周某发生冲突。后李国勇将周某殴打致伤,周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8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涉嫌殴打他人的李国勇予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郭德纲徒弟李鹤彪因涉嫌殴打北京电视台工作人员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

  近日,相声界大腕郭德纲在亦庄买的别墅被指侵占小区公共绿地,事后,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的工作人员周广甫前往采访求证时,遭到郭德纲徒弟李鹤彪殴打。今日,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李鹤彪作出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处罚,目前,李鹤彪已经签字盖印。

  被打者周广甫对此表示:“挺解气的。德云社这样的做法,肯定会导致这样的结果。”据了解,他被北京海军医院鉴定为轻微受伤脑震荡。

  德云社总经理王海则表示:“我听说了这个事儿,这是公安机关对此事的相应处理吧。”

  王海说:“公安机关之前跟我们沟通过,说如果协调无果的话,只能这样处理。”“现在我们态度就是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理。”

  据透露,周广甫和李鹤彪在接受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在道歉方式、赔偿金额方面都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公安机关采取了拘留的手段。

  郭德纲今天接受媒体采访也谈及自己对此事的态度,他说,李鹤彪只是合理推搡,没有过错。北京电视台的周广甫是在做戏。他之前还在自己的演出中力挺打人的徒弟,称他是“民族英雄”,大骂“记者像妓女,北京台龌龊”,引发舆论哗然。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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