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 (记者 杨伯涵) 7月17日晚8时10分,韩城市小南沟煤矿发生井下燃烧事故,造成28名矿工遇难。近日,渭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报,对迟报“7-17”事故重大紧急信息的韩城市委,渭南市安监局、市煤监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提出通报批评。《通报》要求韩城市委要认真分析原因,深刻
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确保重大紧急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市委、市政府对重大紧急信息早知情、早处置。《通报》还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凡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疫情,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苗头等情况,必须在事发后两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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