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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悬赏缉拿长沙爆炸凶手 市民猜测其逃至广州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8月07日15:44

  广州悬赏10万元缉拿长沙爆炸案凶手———

  刘赘衡已潜逃至广州?

  针对市民猜测,有关方面表示并非如此

  羊城晚报讯 昨天,广州市公安局发出“7·30”长沙芙蓉区爆炸案协查令,悬红10万缉拿爆炸案凶手。

  广州警方协查令称,7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经查,刘赘衡(左图)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

  刘赘衡,男,汉族,1959年2月28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新建里54号。身高1.58米左右,体态中等。身份证号码:430402195902282535,护照号码:G38312493。

  联系人: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黄警官 刘警官;联系电话:13924004082 13602759428 83116388

  (王普 龚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报道:昨天,广州警方罕有地为异地公安部门在媒体上发出协查通知:悬红10万元缉拿“7-30”长沙芙蓉区爆炸案凶手。

  有市民猜测:此举是否意味着爆炸案凶手刘赘衡已潜逃至广州,需要发动广州市民举报?

  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广州警方此次发出协查通知,并不说明刘赘衡已来到广州。“7.30”爆炸案发生后,8月2日,公安部发布今年第54号A级通缉令。但案发已过去一个星期时间,至今没有抓获凶手。为加大缉捕力度,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部门在全国各地方媒体中发出协查通知,发动群众协助破案。从昨天起广州、深圳、珠海等媒体开始登出协查通知。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协查通知重点发布地区为广州、深圳。因为,案发前几年刘赘衡就曾经在广州、深圳活动。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报料称,刘赘衡2006年曾到广州,从广州的批发市场中批发五金制品回长沙销售,生意较好。他曾经开过多间五金“连锁店”,后来,同行竞争激烈,刘赘衡的生意不好,店铺一间间关闭。刘赘衡生意失败因此迁怒职能部门,认为职能部门让其他人开店,影响到他的生意,想到报复。

  今年3月,刘赘衡和妻子来到广州白云区同和街租了间门面经营五金生意。平时,夫妻二人轮流看店。因刘多在外跑生意,回店时间较少,周边居民并不了解刘。同和街握山南路二路17号103室,是他那段时间的暂住地。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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