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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发协查令:悬赏10万通缉刘赘衡(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8月07日13:05

  涉嫌制造7月30日长沙一税务分局爆炸案

  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龚宣)昨天广州市公安局通过媒体正式发出协查令,呼吁群众协助缉捕重案嫌疑人刘赘衡,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的奖励。

  广州警方协查令称,2010年7月30日,湖南省长沙市发生一起爆炸案。经查,刘赘衡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

  此前据报道,7月30日下午4时许,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三楼办公室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警方现场勘查发现,各种迹象显示此案系人为制造爆炸所致。刘赘衡为重大嫌疑人。

  2010年3月,刘赘衡曾到广州白云区某地租房,并开了一家小五金店。2010年8月2日下午,刘赘衡的妻子被一辆湘A牌照的警车带离住所。

  联系人为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黄警官、刘警官,联系电话为13924004082、13602759428、83116388。

  男,汉族,1959年2月28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新建里54号。身高1.58米左右,体态中等。身份证号码:430402195902282535,护照号码:G38312493。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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