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大毒枭陈森被判死 |
“221A”特大跨国贩毒集团成员昨日获刑
法籍大毒枭陈森被判死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姜淑娟) “有意见!意见很大!我要上诉!”昨日,“221A”特大跨国贩毒案中的大毒枭陈森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后神情激动。
陈森因走私、贩卖毒品罪于2007年被判无期。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检察院发现漏罪对其再进行起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是追加了制造毒品罪,新旧数罪并罚并判其死刑。贩毒集团的“二当家”谢伟明也被判死刑。
家属墙角抽泣不停抽烟
昨日上午法庭宣判前,审判长将早早进入法庭的旁听者,包括记者全部清出法庭外等候,只留下陈森的3名亲属和谢伟明的2名亲属,在法警的监督下分别进行了10分钟的交谈。家属或许已猜到将被判处死刑的结果,均泣不成声。
庭外的亲属挤满了整个走廊,女家属贴着墙角眼眶红肿,而男亲属则一边低声交谈一边不停抽烟,愁云满面,气氛沉重。
当法警宣布可以进入法庭旁听宣判时,一众亲属挤入法庭,争相抢占离被告席最近的座位。“别再哭了,再哭只能把你们请出法庭了!”法警多次训诫旁听家属要遵守法庭纪律。
两毒枭均判死刑立即执行
“毒魁”陈森已头发花白,但说起话来一点都不含糊。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森、谢伟明等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陈森曾因犯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应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当法官问陈森是否服从死刑判决时,他脱口而出,“有意见!意见很大!我要上诉!”“二当家”谢伟明也判死刑,他也当庭表示要上诉。其他马仔,两个被判死缓,三个被判无期。
大毒枭陈森
陈森,英文名Chan Thao Phoumy,绰号“肥佬”、“张胖子”,1963年9月生于广州市,法国籍。
谢伟明,曾用名谢维铭、郭顺发,绰号“阿蒙”、“矮仔旺”、“旺哥”,也是1963年生,广州市人。两者都是大毒枭,陈森被称为“毒魁”、 谢伟明则是“二当家”,他们盘踞境外,遥控国内马仔制毒贩毒,形成网络。因为“臭味相投”,两人在犯罪活动中多有交叉合作。
“221A”走私毒品案
涉案金额高达1亿
2005年3月,“221A”特大走私毒品案宣告成功侦破。涉案在押人员达89人,涉案制毒工厂16个,涉案毒品海洛因、冰毒等数以吨计,缴获各类枪支弹药一批,查封、扣押和冻结资产、现金、存款等折合1亿多元人民币。
1999年初,陈森、谢伟明伙同钟坤城密谋采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制造冰毒贩卖牟利,约定三人共同出资,所得利润三人按比例分配。该团伙在惠州市博罗县以化学合成方式制造冰毒。
直至2002年初,该团伙曾多次转移制毒工场,曾在惠州市、中山市、广州、从化、增城、河源以及河南驻马店等地的十余处废弃工棚或村庄房子内制造窝藏毒品,并以鱼塘、电镀厂、造纸厂、塑料厂、废弃厂房、果园等为遮掩。随后数次运到广州市番禺区顺德碧桂园别墅内存放。公安机关在该存放处查获白色晶体3984.141千克。
陈森和谢伟明在侦查阶段均供述:1999年下半年,通过朋友找到缅甸果敢自卫队的三哥,随后合作走私、贩卖海洛因。并称海洛因一般是通过藏匿在掏空的树木里面或者货车的钢板和车槽里面运到广州。
2004年底,陈森与“十全毒贩”刘法伟相勾结,密谋制造冰毒贩卖牟利,商定两人共同出资,由陈森提供制毒原料麻黄素,由刘法伟纠集他人购买其他原料、设备制造冰毒,所得利润按比例分配。公安机关在从化、广州萝岗、番禺等地查获含毒品成分物质共计1334.6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