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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钻进轿车找食物却睡着 警方称其未违法(图)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8月10日04:28
龙强给小罗车费。 通讯员 王成志 摄
龙强给小罗车费。 通讯员 王成志 摄

  小伙钻进路边轿车找吃的结果睡着了

  车内2000元现金银行卡他都没动

  你说他到底有没有违法

  几天前,渝北市民张先生凌晨2时去自己车上拿钱买烟,竟发现后排座位有一人在呼呼大睡。遇上贼了?张先生随后发现,放在车里的钱包和2000元现金都没被动过。张先生将睡觉男子送到交巡警平台,他却称进车是饿了想找点吃的,没想到却睡着了。

  车上多了陌生人

  车主以为遇上贼

  张先生住在渝北区龙华大道加州百合园斜对面。8月1日深夜,他将自己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停在公路边,顺手上车门,上楼与朋友聊天去了。

  凌晨2时,张先生与朋友没烟抽了,他回到车上打算拿钱包买烟。刚打开车门,就听见车内传出一阵打呼噜声,他心里一惊———一个留着小平头、身着紫色T恤,脸型消瘦的男子,居然在后排座位上睡着了。

  “小偷!”这是张先生心里第一个念头。他来不及清理车上财物,麻利地打开后车门,将熟睡中的“小偷”一把抓起来,扭送到附近的新牌坊交巡警平台。

  连续两天没吃饭

  他进车里找食物

  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没有撬盗车辆。张先生仔细清点,后座上装着2000元现金的皮包没有被打开过,也没发现其他财物被盗。

  这人进车,难道就只为睡觉?民警调查得知,此人姓罗,今年19岁,老家在铜梁县华兴镇。罗某3岁时妈妈离家出走后就再没回来,父亲也很少管他,靠伯母喂养大,小学毕业后就一直流浪。

  17岁后,小罗就在主城打工。不久前,他还在主城一家餐馆当小工。工头看不惯他,骂了他几句,结果他赌气跑了出来。几天来,小罗一直没找到工作,接连两天没吃饭了。

  当天凌晨1点左右,饿得头昏眼花的小罗,见加州医院旁边停有一辆桑塔纳轿车,用手一拉车门,居然打开了。小罗钻进车内翻找食品,结果又饿又困,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没撬车门未偷钱

  警方称他没违法

  “小伙并未构成违法犯罪。“昨日,新牌坊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龙强证实,小罗是由于没有工作,两天没吃东西才闯进他人车内寻找食物的。从动机上看,有盗取食物的意愿,但行为是无意间打开车门的,没有撬车门,毁损车辆。车内的现金、钱包、银行卡等,小罗都没动过。

  龙强说,车主张先生事后也原谅了他。事后,民警对小罗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写了一份保证书。见小罗饿坏了,龙强还买来包子、油条、豆浆让他吃。吃完午饭,龙强开车送小罗到红旗河沟汽车北站,给50元钱让他乘车回铜梁老家。

  记者 彭瑜

  □律师观点

  擅进他人车内是否侵权

  法律没明确界定

  小罗未经张先生允许,进他车内睡了足足1小时,警方称其行为未构成违法犯罪。那么,擅自进入他人车辆,是否构成侵权?

  “擅自进入他人车辆,肯定不对。”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分析说,从警方调查结果看,小罗并无盗窃动机,只是找寻食品,实际上不存在盗窃行为。何桐雨称,车辆与手机一样属于他人财产,小罗既没有盗走车辆,也没有毁损车辆,对车辆没有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

  何桐雨介绍,平时也有乞丐、路人等擅自进入停在路边的公交车上睡觉、捡东西。管理单位除请离、劝告外,也多半没有去追究他们什么法律责任。

  何桐雨说,进入他人车辆究竟是不是侵犯他人私人空间或住宅权,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他认为,小罗的行为适用道德领域谴责。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淑德说,小罗为找吃的,结果在张先生车内睡着了,无论从动机、行为和结果看,都不属于盗窃行为。对桑塔纳也没实施犯罪行为,更没有给张先生造成危害后果。黄淑德认为,小罗的行为属于一个法律边缘的问题,只能在道德领域予以规范,他也表示目前还没有法律对类似行为进行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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