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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11年西部人均卫生服务标准不低于20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10日12:04
  中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18分报道,卫生部今天(10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关于中国西部大开发十年以来西部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情况。从2001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卫生专项资金达863.3亿元,占全国总数的46.7%。专项资金一部分用于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用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和社区保健等方面的建设。

  谈到未来一段时间,西部还需做那些工作的时候,卫生部相关发言人表示,国家将加大对于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在三年内,西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民合作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他特别提到,到2009年,西部地区的人均基本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是每人不少于15元,其中中央财政占12元。从2010年开始,这一标准要继续提高,中央财政投入也将进一步加大,到2011年将不低于20元。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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