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10日通过:
任命:
覃事宏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汉锡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曹程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宝平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腾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覃事宏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汉锡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朝卫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嵇先勤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来源:江门日报 (来源:江门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