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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未戒烟不得上班规定不合适 必须有法可依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2010年08月12日06:12
  正科以上干部未戒烟不得上班?

  专家称四川眉山东坡区“禁烟新规”为不合适规定

  10日上午,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简称“治理办”)工作人员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禁烟的文件。文件的题目是《眉山市东坡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正科职以上干部中开展禁烟自查活动的通知》,包括几百字的文字和一份禁烟自查表。

  据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该办公室将依据自查情况,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我们已将文件呈送区领导,只等领导签字后,自查表就会下发到每个干部手中。自查将于本周五结束。”10日下午,东坡区有关领导签发了自查文件。虽然自查要周五才结束,但“戒了烟,再上班”的禁烟新规已在东坡区干部中传开,引起广泛热议。

  “老烟枪”担心不能上班了

  尽管这条“禁烟新规”还要等到自查活动结束后才出台,但消息已在东坡区干部中传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正科级干部说,自己烟龄已有十余年了,一时半会想完全戒掉,难度非常大。平时见周围无人或在家时,便会抽上几根过过瘾。“反正领导没看到,也不可能打我板子。”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这位“烟客”并未完全戒了烟。“从承诺禁烟到承诺戒烟,再到这条新规,区委这回真的要动真格了!我得想个办法把烟给戒了,否则就不能上班了。”这位正科级干部如是感叹。

  当然,有人则对新规表示异议。另一位干部表示,抽烟系个人嗜好,倡导大家不在“两公”场所抽烟,这一点无可厚非。但如新规要求那样,“戒了烟,再上班”,这可能也太严厉了。

  专家认为如此规定不合适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行政学专家解志勇表示,政府倡导公务员禁烟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也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上班与否与公务员抽不抽烟没有任何关联,因此,东坡区即将出台的“戒了烟,再上班”的禁烟规定,则是不合适的。“倡导公务员戒烟,不一定要依靠严厉的罚单来达到目的,实际上可以通过施行相关奖励措施。”解志勇建议说,任何行政命令,一定要有法可依,否则就会变味。 据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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