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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国卫:尽快把泛北合作纳入中国-东盟合作机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2日10:05
  中新网南宁8月12日电 (王文举 何敏) 第五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于12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开幕。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在演讲中建议,加快建立和完善泛北合作机制,尽快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纳入中国-东盟“10+1”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机制。

  桑国卫表示,自2006年以来,泛北合作机制逐步建立,合作领域不断扩展,已经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又一重要平台。

  对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桑国卫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推动建设更加开放的区域投资贸易体制。各国应根据已经达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项制度安排,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并严格地实践和执行各项协议规定和义务,维护公正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体系,反对对商品、投资、服务设置新的限制措施,推广贸易便利化措施,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以实际行动建设更加开放的贸易体制。

  第二,进一步扩大产业合作,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各方应牢牢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契机,促进投资贸易与产业紧密结合,加快开展重大项目合作,积极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产业园区等建设,带动产业在区域内合理布局,促进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合作,继续加强在能源、旅游、钢铁、电子、海洋、生物等方面的产业合作,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加速流动,优化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系统,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

  第三,全面推进泛北部湾交通合作,增强连通性。区域内各国应继续共同努力,协调促进有关交通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的对接与统一;加强区域内港口合作,充分发挥区域的海洋优势,建设便捷高效的海上通道;加快推进中国南宁—新加坡高等级公路、铁路建设;继续推进区域运输便利化和规范化,互换跨境交通运输权限,统一运输标准和规范,充分发挥交通在支持可持续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第四,加快建立和完善泛北合作机制,促使泛北合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充分发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泛北部湾联合专家组、泛北部湾智库峰会组织等现有合作机制的作用,以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需求;推进泛北部湾合作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机制的沟通,促进各次区域之间的相互借鉴、相互协作、相互促进;尽快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纳入中国-东盟“10+1”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机制,落实相关行动建议,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向更高阶段发展。

  本届论坛将以共建中国—东盟新增长极为宗旨,与会的中外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将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这一主题展开讨论。论坛还将分设三个议题,一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与“南宁—新加坡”通道建设;二是北部湾对话世界500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的国际投资与产业发展;三是泛北部湾航运、港口、物流合作。

  本届论坛主办单位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社、国家开发银行和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人民政府共12家组成,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作为本届论坛支持单位,将重点参与“北部湾对话世界500强”议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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