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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假期打工被骗 “口说无凭”难维权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8月12日11:27
  本报讯 (记者 祝琳) 暑假期间,许多大学生为了积攒生活费或者积累社会经验,纷纷利用假期打工、参与社会实践。然而,一些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劳动保障知识,往往很容易被骗。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暑期打工求职要保持警惕、注意维权,以防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梧州学院工商管理系07级学生何杰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他到一间电脑店打暑期工,雇主曾明确表示一天工作8小时,月薪800元,但开始工作后,雇主常常临时提出加班,一天下来往往工作近十个小时,而且没有任何补贴。因不堪工作压力,半个月后何杰提出中止实习,但雇主以实习期未满自动放弃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薪酬。碍于只有口头约定,又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劳动保障知识,何杰只能吃“哑巴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每年暑假,大学生打工被骗的事件屡有发生。大部分学生由于缺乏合适的打工信息渠道,经常通过网络广告、中介公司信息寻找暑期工。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学生缺少社会历练、求职心切的心理,以收取“保证金”、“押金”帮学生找工作为名,收钱后却谎称工作暂时没找到,等学校开学后学生无法再去工作时,中介机构就可以乘机赚取一笔中介费。此外,目前我市大学生打暑期工主要有几种形式,一是在超市、商场、饭店、酒楼等场所做营业员或是服务员,工资一般按月计算;二是派发传单、做产品促销,多为短期、临时性质,工资常常按天或者按小时计。招收暑期工的单位多为饮食、零售等服务行业,由于工期短、人员流动快、劳务关系复杂,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大学生往往难以维权。

  尽管不少大学生热衷于打暑期工,但对短期工权益维护的意识却普遍较为薄弱。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或曾经打暑期工的大学生,大多数大学生都表示事前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多为双方口头约定,个别大学生甚至认为签订协议不重要、太麻烦。有的学生则表示无奈,曾经遭遇打工陷阱的大学毕业生赖宇毅感慨:“大学生社会经验尚浅,打工过程中一旦权益遭到侵犯,也不知道应向哪个部门求助,很多时候只能忍气吞声、放弃维权。”

  对此,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大学生暑期工维权方面还存在盲点,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是合法用工前提下的劳动纠纷,而大学生在暑期打工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只存在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因此不属于劳动部门受理的范围。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大学生打暑假工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用工信息,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约定工时、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一旦自身权益遭到侵犯,必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祝琳 (来源:梧州日报)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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