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记者彭玉冰 通讯员梁松)因在入住北京国贸饭店期间,发现丢失衣服、皮包及饰品,记者今天(13日)从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陈女士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原告损失83400元。
陈女士在起诉中称,2010年3月31日至5月19日,陈女士入住在被告下设的北京国贸饭店。5月13日,陈女士忽然发现放在房间内物品丢失,包括1条项链、1件衣服、1个皮包、1个爱马仕珐琅手镯以及1条普拉达女士连衣裙,以上物品价值共计83400元。
陈女士随即报案,并与被告协商赔偿问题,但是,被告拒绝赔偿。
陈女士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或提供服务者应对顾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供保障。被告的管理疏忽造成了原告的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
目前,该案已经正式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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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