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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一镇正副两镇长因受贿均被判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3日18:14
  中新网衢州8月13日电 (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范跃红 赵发金)记者今天从浙江衢州市衢州区检察院获悉,该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区上方镇原镇长林晓明受贿案,法院已于8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晓明有期徒刑五年。今年7月15日,该镇原副镇长段某也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至2010年3月,林晓明在担任衢江区上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长期间,利用主持镇政府工作的便利,在对上方镇工程的监管和工程款的审核、拨付过程中,为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人民币75000元、购物卡6000元。鉴于林晓明在纪检机关对其双规期间如实交代了被掌握的受贿事实,又交待了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退清全部赃款;在侦查阶段林晓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林晓明的副手韩某也是因为在工程建设中收受相关人员的好处而落马。判决书显示:2009年4月底,衢江区上方镇村民雷某与方某、王某三人合伙,承接了23省道上方集镇路面大修工程。为了得到时任衢江区上方镇副镇长段某在该工程政策处理、工程款支付等过程中的帮助和关照,雷某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期间,先后三次送给段某人民币4万元,段某均予以收受,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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