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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海防军事设施如何守牢用好(图)

来源:解放军报
2010年08月14日07:00

  调查背景:

  近年来,地方经济建设影响军事设施使用效能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比如,在军用机场净空区域内违规建设超高建筑,影响飞行安全;在军用港口航道非法进行水产养殖、开发旅游项目,影响舰船航行和战备训练;在雷达阵地附近建设干扰或障碍设施,影响军用无线电设备效能等。

  这些行为,虽然对军事设施实体没有损害,但却严重影响了军事设施设备的使用效能,限制了武器装备战技性能发挥,甚至危及军事安全。保护军事设施使用效能是新形势下军事设施保护面临的新课题。请看本报记者发自福建的调查报告。

  保护改造并举

  打破新旧设施“代差”,让军事设施永葆青春

  福建省军区海防部队分布在东南沿海,守卫着祖国海上门户的咽喉要塞地带。

  过去由于战备需要,福建沿海修造了许多坑道、涵洞、观察哨等军事设施,但随着时间推移,有的破旧失修,有的弃置封存,有的移交地方……尽管直接违法违规破坏军事设施的情况不多,但随着海防部队使命任务拓展和装备更新换代,新老军事设施间形成“代差”,使老设施的功能价值大打折扣。

  军事设施保护不能“守旧如旧”,而要常护常新。在保护的过程中进行技术改造,打破新旧设施“代差”,是提高军事设施使用效能的重要内容。为此,福建省军区树立积极保护的理念,用信息技术对老旧设施进行改造,让它们适应新的使命任务需要。他们在老的坑道阵地内,联通了光纤通信网、一体化指挥网、指挥专网和自动化办公局域网等,打造数字化阵地;建成音视频系统、重要目标监控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使指挥所内实现了文电、数据、图像、音频等多种信息互通互联;建起覆盖机关、基层分队和值勤点的光缆传输局域网,使部队教育、训练、管理搭上信息快车。

  在某海防团四连坑道阵地指挥室里,记者看到,随着连长李丁金轻点鼠标,几十公里的海防线情况一览无余:海上渔帆点点,岸上人员车辆穿梭往来,执勤巡逻任务地域清晰可见……连队在旧有的坑道阵地上建设了海防战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情报知晓快捷化、执勤监控实时化、教育训练网络化”,提高了老旧海防军事设施的维护管理使用效益。

  保护理念的变化让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实现“增值”。记者在福建海防一线部队看到,一条条坑道中昔日封闭已久的堑壕成为新型自动化指挥阵地,一个个破旧的仓库成为前沿哨所反应灵敏的“指挥中枢”,一座座“巡逻靠走、观察靠瞅”的岗哨成为侦测千里的“信息烽火台”……

  据悉,如今福建省军区海防部队信息化网络终端站点覆盖防区内99%的连队、哨所和班排,遍布海岛荒滩、前沿阵地和海防哨所。一大批老旧军事设施经过技术改造,延长了使用寿命,满足了新时期国防建设的需要。

  军民融合管护

  借助社会资源,提高军事设施信息化水平

  新时期,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而这些地区的一些军事设施因为围墙阻隔只能“望洋兴叹”,成为“信息孤岛”。如何突破军地“壁垒”,把军事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纳入军地一体化发展轨道,成为提升边海防军事设施效能的重要课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福建省建立省军区和省政府相关部门,每半年联合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汇报军事设施保护相关情况的制度,促使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驻闽军地双方还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联防联治保护防护方案》等系列法规文件,将军事设施修建管理维护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将《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入福建省普法宣传计划,定期进行巡视督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福建省军区作训处处长胡世才告诉记者:“在保护军事设施实践中,我们与地方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使该项工作的军地交流实现常态化。”

  记者走进地方政府海防办公室,只见一台台电脑前,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人员通过“军事设施保护综合信息分析系统”,输入统计着各处军事设施保护的资料。记者敲击键盘输入某军用机场名称,机场周围的企业分布、道路交通、楼层高度以及社情民情等情况一目了然。

  军民融合管护提高了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去年,福建省军区借助地方“数字福建”工程建设契机,在指挥工程、后方仓库等重要军事设施附近安装门禁监视系统、分区摄像监控系统,提高了保护效益。近年来,福建省市区县各级均设立专项基金,对海防军事设施进行“水、电、路、通信”等方面的改造,军事设施维护管理已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大盘子”。

  一次海防战备拉动演练中,某坑道指挥所由于侦察手段滞后影响了部队出动时间。了解到驻地正进行“数字福建”工程建设,他们抓住机遇,通过地方海防办公室协调引进海防监控系统,使在封闭坑道内也能对防区内的水文气象、人文地理等战场环境信息一目了然,为日常勤务和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了信息支持。

  管护手段创新

  为保护工作注入时代元素,让设施远离软损伤

  在福建省海防办,记者翻开一本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目录,一批新兴军事设施映入眼帘:导弹阵地、通信枢纽、舰艇基地……某海防师师长黎火辉说:“随着一批新兴军事设施投入使用,军事设施保护也要用创新精神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去年底,位于福州郊区的一座大型纺织厂通过政府审批手续,正要动工修建。省军区通信部门通过无线电监测发现,该工厂新铺设的高压电缆线路产生的高频电磁辐射,影响到某部无线电发射基站的正常运行。部队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引起高度重视。经过沟通协商,建设方重新规划投入10余万元将电缆改迁重铺,确保了军事设施正常运行。

  为防止民用通信系统对军用通信设施形成电磁干扰,福建省军区建立了电磁频谱管理大队,这支新型军事设施保护队伍已对军事设施附近的工厂、企业做了10余次电磁环境检测,及时发现影响军事设施效能的目标,并上报有关部门。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一个新名词:软损伤。新时期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由实体保护向效能保护转变,由传统陆域向空域、海域和电磁领域延伸拓展,必须用创新观念提高军事设施保护的效益。

  如今在福建,许多新型军事设施保护力量应运而生,逐渐形成全领域管护能力,让军事设施远离软损伤——

  在军港码头,一支支手拿卫星定位器、臂上戴着“水上清障”标识的专业执法分队,为军舰顺畅航行保驾护航,军港边设立的水面电子显示屏和报警装置成为水上军事设施保护的“守护神”;在军用机场,一支支由海防部队、空军和地方政府部门联合组成的机场空域清理工作队,为战鹰翱翔蓝天保驾护航;在政府机关,一个个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和办公室使边海防军事设施保护有了法规、人才、经费和组织保障。

  与时俱进加强军事设施保护力量建设,为这项工作注入了时代元素和强劲动力。

  (压题图片:谭 超、刘应华、李新卫摄 合成方 汉)

  让钢铁堡垒更坚固

  边 言

  从横亘东西的白山黑水到郁郁葱葱的十万大山,从旷远苍茫的戈壁大漠到岛屿星罗棋布的万里海疆,一座座边海防军事设施构筑起钢铁堡垒,护卫着伟大祖国的版图,守卫着万里边关的安宁。

  “边陲之戎,用保封疆,国之大防,莫过于此。”建国后经过几代人拼搏奋斗修建起来的各种边海防军事设施,是国家战略能力的重要支撑,军队履行使命任务的重要依托,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军事设施是国防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战略威慑力。重要军事设施不仅建设周期长,而且造价昂贵,一旦遭到破坏,不仅直接影响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还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保护好军事设施,事关国家安危。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方土地、空域、水域、电磁等资源和对外开放的需求不断增大,军事设施保护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军地协调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军事斗争和军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对军事设施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树立智能化保护、精细化保护、全领域保护等新理念。

  虽然我国军事设施保护取得很大成就,但有的地方在军事管理区内进行城市规划、开发建设、造桥筑路时,没有办理必要的报批手续,影响了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有的涉外项目不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擅自同意境外人员到非开放地区活动;一些军用设施由于没有在地方备案和设置标识,在经济开发中被拆除或推平,给战备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部分码头、坑道等军事设施无偿交给地方使用时,由于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时间一久无法收回等等。

  “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没有巩固的国防,就没有国家的安全,而保护好军事设施就是守护国防长城的重要体现。新时期,我们必须转变保护观念,更新保护思路,改进保护措施,推进保护工作创新发展。既要注重对军事设施实体的保护,更要注重对军事设施使用效能的保护;既要注重改善外部环境,更要注重增强军事区域自身防范能力;既要按照军事需求划定保护区域,又要关注地方发展谋求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切实提高保护效益。

  部分军事设施保护标志及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地下军用管线应当设立路由标石或者永久性标志,易遭损坏的路段(部位)应当设置标志牌。水下军用管线应当在海图上标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组织军用管线沿线群众实行军民联防护线,采取委托看管、分段负责等形式,保护军用管线的安全。

  (徐文涛、吴国东整理)

  游人止步:“游人止步”的区域是指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和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按照有关规定,“游人止步”标志牌应设在保护区域外沿且人员容易接近、醒目的位置。新划定的军事设施保护区域,要在当年完成标志标识牌设置,已划定的军事设施保护区域标志标识牌破旧的,要及时更换。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和乡村、街道军事设施管理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对标志标识进行管理维护。

  军事管理区:军事管理区是根据军事需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划定的由军队主持控制或负责的范围、区域。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及其范围的划定,以及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划定,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办理。军事管理区应当设立标志牌,标志牌的样式、质地和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规定,标志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设立。

  军事禁区:军事禁区是指根据军事需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划定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限制其活动的特定区域。军事禁区的确定及其范围的划定,以及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划定,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办理。军事禁区应当设立标志牌,标志牌样式、质地和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规定,标志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设立。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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