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汤阴8月14日电 (记者 李冰)一司机疲劳超载驾驶,结果致一死一伤,尽管积极赔偿获刑,但心中的伤痛却无法抹去。14日上午,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姜庭耀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悉,姜庭耀,今年刚满三十,系河南汝州一农民。日前,姜庭耀疲劳驾驶搅拌车超载行驶,当沿302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09公里+430米处时,将同方向骑电动自行车的张某撞翻(车上乘坐其儿子王某),造成张某受伤,电动自行车乘坐人王某当场死亡。经鉴定张某为重伤,姜庭耀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过错责任。后姜庭耀积极赔偿了张某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庭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由于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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