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林小策)历经近两个月调查取证,日前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对一艘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钢质船舶依法作出没收行政处罚。
据了解,6月6日,执勤民警在海口湾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无法提供相关船舶证书的可疑钢质船舶,该船排水量约300吨,长达60米,马力大,船体上铺满橡胶管和铁架,特征怪异。
虽经相关船舶专业人士分辨,也无法判定该船属何种船舶类型。为查清案件,办案民警分赴广东和广西两省展开调查。经查实,该船船主施某,系广东省湛江市人,该船于2009年9月建造完毕下水后,在未经申请登记,未取得相关证书证件情况下,擅自出海从事经营活动。
据悉,自今年4月以来,这艘“三无”船舶一直在马村港附近海域从事抽砂经营活动,此行为违反了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边防海警对此船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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