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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片开发”或可防止城市“贫民窟”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6日09:49
  不久前,甘肃兰州推行了“贫富混居”的保障房建设方案,即在商住小区内“配建”廉租房和经适房的模式,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被认为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防止城市“贫民窟”的好办法。然而,最新的媒体调查却发现,该方案既不叫好又不叫座,贫富双方对此都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推出“贫富混居”的保障房建设方案,其初衷是让贫困户在富裕邻居的积极影响和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而且,由于贫困户被分插在富人区中,可能还有利于防止城市贫民窟的出现。正是因为这种预期效果,“贫富混居”的模式被不少城市模仿。比如北京市,在进行土地拍卖时,大多要求开发商“搭建”保障性住房。

  贫富双方的反对态度其实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由于富人和穷人在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对环境的要求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强行将两者捏合在一起,不但富人会觉得降低了自己的居住质量,而且对穷人来讲也会造成心理上的巨大落差。结果不但不能起到富人带动穷人走向富裕道路的效果,反而可能加剧贫富摩擦,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另一方面,在一个小区内同时容纳贫富两类群体,也会给物业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我国自从上世纪末开始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以来,如何建设保障房就成了整个住房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当时的一种主流观点认为,应该成片开发保障性住房,集中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在这种思路的主导下,类似于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等大型的经济适用房社区拔地而起。虽然这些保障性住房小区在建设和分配方面漏洞百出,但所幸的是,这些聚居小区并未出现社会担心的成片“贫民窟”。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小区基本上不是贫民,绝大部分是机关干部、企业白领、医生、教师、小企业主等中等收入家庭。暂且将政策漏洞抛开,假设当初真的将近百万的“穷人”集中居住到几个小区,那大型城市“贫民窟”的出现将不可避免,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将让政府和社会不胜其忧。

  因此,“贫富混居”和“成片开发”均不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的好办法。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不妨考虑“小片开发”的建设思路。具体方法是:在城市开发过程中,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本着“小片开发、集中居住、分散布局”的原则,利用城市建设的小片余地或专门划出小片土地进行开发,限制保障房小区的建设规模;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集中居住,但户数和人数不宜过大;在小区布局上将保障房分散到各个区域,防止同一区域密度过大。这样,既能够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又能防止由于低收入群体居住规模过大和过于集中而产生的社会问题爆发。

  在联合国的定义中,“贫民窟”可以分为“有希望的贫民窟”和“绝望的贫民窟”两大类。我们保障房建设的目的,就是不但要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权利,更要使他们燃起对未来的希望,产生尽快走出贫困的动力。而这不仅取决于低收入者个人的努力程度,也取决于政府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作者为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

  特约评论员李长安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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