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王静 李彤 杜燕飞) 今日,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安全生产需要约束机制也需要激励机制。
黄毅认为,对于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乃至领导者,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例行行政问责,这是应当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我们也需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安全生产取得成效和在安全生产上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这几年我们先后组织了几次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活动。对先进典型进行弘扬和表彰,对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这在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激励措施,真正通过有效的激励来调动各方面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来源:人民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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