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告知书》,有"可见黑色丝线缝扎"的字样。对于方位的描述为"9点位",而医院提供的记录上描述为"6点处"。新快报驻深圳记者
黄学民/摄
产妇肛门被缝事件追踪
一说“缝扎”一说“线扎”,方位描述也不同 新快报讯
(驻深圳记者
黄学民)昨天下午,产妇的丈夫陈先生向记者提供的《鉴定意见告知书》和《分娩记录》显示,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两份材料的描述存在说法不一致的情况。
陈先生称,警方提供的《鉴定意见告知书》,证实其妻子的肛门确实被人“缝扎”过,而助产士张某早前在媒体记者面前口口声声说“用人格担保没用过针,只是线扎”。
记者从《鉴定意见告知书》中看到这样的鉴定意见:林某某肛门周围见环状痔脱出,水肿;脱出物在9点位,可见黑色丝线缝扎,肛门周围皮肤未检见损伤痕。
由医院提供的《分娩记录》附注一栏,医生薛丽华这样写到:产妇后查在留点处的痔核有活动性出血,给予4号线结扎、止血。陈先生表示,虽然医院在病历上做了手脚,但还是露出了破绽。他有录音证据证明,薛医生遭家属质疑后承认这份病历是事后根据张某所述写的。
发现问题后陈先生曾以故意伤害为由报案,负责此案的周警官则在电话中向陈先生表示,因“证据不足”无法继续侦查。
知多D 缝扎———是指用针线将某处缝合,缝扎处有创口。
线扎———不用针和线对某处进行捆绑,整个过程没有创口,不伤皮肉。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