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原北京城区供电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关献忠,涉嫌受贿116.5万元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5年3月至5月间,关献忠在担任北京城区供电公司生产技术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东城区“一户一表”电路改造工程总协调员的职务便利,推荐北京南方万马电缆销售中心参加该工程电缆采购招标,后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贿赂款66.5万余元。此外,关献忠还于2006年至2007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城区供电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便利,多次为北京鑫盛祥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经理部承揽电力施工项目提供帮助,后于2007年春节期间向该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周某索要50万元好处费。
公诉机关认为,关献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车苗苗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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