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从新闻得知安庆有关部门正在西门大量打捞阴沉木,据说是为了建个全国独一无二的阴沉木博物馆。
个人认为此举欠妥。阴沉木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一笔宝贵科研实物,数量应该不多。大家对它的了解也很有限。
以目前安庆乃至世界的科技水平,无法模拟出原来在江水中的自然保护状态,这样一旦打捞出水,势必对阴沉木
造成灾难性的破坏。故请朱书记百忙之中关注此事,原地(即长江水面下原先的位置)保护阴沉木为宜,留下这笔财富给后人研究为妥。
谢谢!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意见:
“宜城小民”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保护阴沉木事件的高度关注并提出很好的建议,您从新闻得知“安庆有关部门正在西门大量打捞阴沉木”,应该有误。目前我市无任何部门组织打捞阴沉木。阴沉木被打捞出水的具体情况为:2010年5月21日,大观区十里铺乡临江村渔民到安庆长江官洲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时,发现江水中有14棵“大黑树”,捞起后将其运至十里铺乡袁柏村。市博物馆得此消息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考察,鉴定为“阴沉木”。目前,这14棵阴沉木仍堆放在袁柏村袁东路边,最长的一颗有11米,最粗的直径达1.7米。6月10日下午市博物馆接举报举报电话反映有人在沙漠洲码头贩运阴沉木,在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长江公安的支持下,市国土局和市博物馆又拦截了一条运载阴沉木的渔船,共计8棵阴沉木,已运至市博物馆统一存放。
市国土局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及时报告了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厅已派专家赴现场勘查,现已申报进行全面勘查。只有在勘查结束后才能提出各项保护方案和措施。
【网民留言】 朱书记您好,我是安庆人,78年出生,1998到2002在安庆大学读本科,2002到2006在外地教书,2006年因两地分居考研离职,去年毕业后一直想为家乡做点贡献,可从市级到区级考编都把研究生和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试问这公平吗?研究生是国家从本科生中选拔出来的,现在您把两者放在同一起跑线上并且年龄一样使我一点机会都没有了,那读研的3年岂不是读成了罪人?难道我就一辈子没有工作的机会了吗?难道是国家的选拔制度错了吗?谢谢您看完我的牢骚,老百姓真的很无奈!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意见:
你好。
现就你反映安庆市从“市级到区级考编都把研究生和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的问题答复如下: 安庆市每年公务员的考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报考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我市在公务员考录中,一直严格依法设置报考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是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的:无专业条件要求的为25周岁以下;有专业条件要求的为28周岁以下,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其他公务员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均为35周岁以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朱书记:您好!您是书记、又是全国人大代表、希望您能关心一下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判案、以及安庆市政府个别领导干预法院判案的行为。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2009〕宜民二终字第167号民事判决书上公开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判决农药生产企业〔安庆强华益农化工有限公司〕与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签订农药生产经营“承包协议”是完全合法行为。而且该公司农药三证不全、又没有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手续也未办理、也没生产场地,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等,该公司根本不具备农药生产的必要条件。而安庆市中院却违法判决该公司完全具备农药生产经营条件,据中院内部人士提供的信息:本案违法判决的原因是安庆市行政中心某主要领导与市政府某领导对安庆市中院进行施压的结果、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某领导是该公司实控制人的同学、该领导曾经打电话威胁对方律师要求对方不要为其当事人辩护等等。宗上因素、法院枉判让一个无辜者向一个违法者赔偿一百多万元资金真是天理难容!望您主持正义!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意见:
您好!
您反映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宜民二终字第167号民事判决违法违规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调卷审查,从卷宗材料反映,该案原告为安庆市强华益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陆克祥,原告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同时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并公示的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并非该网民所称的不具备农药生产条件的公司,而被告为该企业一内部承包经营人员,承包期间被告向原告借支各项费用748914.52元,而承包期间双方约定的承包费只有35万元,为保障合法债权、制止违约行为,故安庆市中级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陆克祥支付超出的款项。
另外,您反映的有市政府相关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对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冠以“违法判决书”的称号,既与客观事实不符,亦容易混淆视听,存在重要失实。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关于开发区回复市外贸储运发展有限公司问题,太敷衍了事,可以讲就是不负责任,不能有问题一改了之,必须要把问题查清再改,如果问题不查清是对国有资产不负责任,老百姓也不答应。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回复意见:
您好!
关于市外贸储运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区已经组成了工作小组,对企业进行改制,在改制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审计。一旦发现网上匿名网友所例举的问题,我们将会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态度认真进行查处。
【网民留言】 朱书记,我是太湖县一所一般乡镇卫生院职工,我院原是建制乡镇,2004年撤乡并镇后上面基本就对这类型的卫生院建设、维修以及设备的增置等等都不闻不问,尤其2006年县发改委分管领导当时答应的资金却化为泡影,现在我院厨房在此次大雨之后已倒塌,幸好人员及时撤离,没酿成严重后果,现在我院仍有职工24人,仍有几处危房,希望有关领导帮忙过问过问。
安庆市卫生局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根据留言的内容,经调查:该卫生院于2004年撤乡并镇后属于卫生分院,县级财政差额补助,与其他乡镇卫生院一样保证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全额供给,在职人员的工资按工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至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都是项目支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项目都是由发改委安排和上报,主要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建制乡镇卫生院;现此类卫生院基本没有安排建设资金,待医改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重新认定并给予考虑。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