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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妪三年忽悠400人1.6亿元 董事长仍在逃(图)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8月19日08:15
刘献萌和陈美琪接受审判
刘献萌和陈美琪接受审判

  本报讯(记者高健 通讯员韩蕾)华鹏蓝天公司以投资公路、矿山等基础设施建设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忽悠400余人投资1.6亿多元。昨天,该公司两名女高管刘献萌和陈美琪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海淀法院接受审判。公司董事长万蔚兰目前仍在逃。

  开庭前,数十名被害人早早来到法庭,其中两名被害人作为代表参加了庭审。受害人对华鹏蓝天公司宣称的背景众说纷纭。有些客户被告知公司运作的是国家发改委下的项目;有些客户被告知公司是美国联邦基金会下属公司,专门搞国际投资;有些客户以为公司的法人是国际大盘操盘手之一。400余名被害人的投资数额从几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刘献萌与陈美琪分别为华鹏蓝天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刘献萌59岁,陈美琪63岁,两人头发都已花白,显得有些憔悴。

  检方指控称,2006年10月至去年6月,万蔚兰伙同刘献萌、陈美琪,以高息为诱饵,发展客户投资,取得400余人投资金额累计人民币1.6亿余元,美元4万元,港币5万元,返还客户本息共计人民币1.1亿余元,美元2万元。据悉,华鹏蓝天的操作模式,和曾经轰动一时的美国麦道夫案相似。华鹏蓝天以高达100%、80%的利息和投资者签署借款协议,很多都是4个月一结。因为回报快而且高额,有的投资者为此投入数百万元的资金。

  法庭上,二人均表示认罪,但对犯罪数额提出了异议。两被告人认为,犯罪数额应以自身实际参与的数额为限,不应当以全部犯罪数额计算。

  面对被告人一问三不知,事事推给万蔚兰的辩解,受害人代表极为不满。“根本没有项目投资,据我们调查,华鹏蓝天公司就是一个传销组织,拆东墙补西墙的集资,本质就是诈骗。”一位代表说。

  对此,检察官回答说,两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法官也解释说:“罪名最终由法院来定,希望能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案件。”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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